用好黃河水,合理規劃人口城市和產業發展-當前訊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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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月5日,記者從自治區發展改革委獲悉,全區近日印發《“四水四定”實施方案》,明確取耗水總量、萬元GDP用水量、萬元工業增加值用水量、農業灌溉面積、城鎮開發邊界等22個主要指標,提出六個方面25項重點任務,全面深入踐行“四水四定”原則,精打細算用好每一滴黃河水,合理規劃人口、城市和產業發展。
按照實施方案,到2025年,全區取水總量控制在72.84億立方米以內,耗水總量控制在41.50億立方米以內。生活、農業、工業、生態用水結構由2022年8.3:72.2:6.7:12.8調整到9.1:67.9:7.9:13.1,萬元GDP用水量較2020年下降15%。城鎮開發邊界控制在1486.39平方公里。
實施方案提出,將水資源承載能力評價要求落實到國土空間規劃體系中,限制新建各類開發區。嚴格農業用水總量控制,優先將灌區有效灌溉面積建設成高標準農田,壓減灌溉定額超過600立方米的高耗水農業種植規模。農業灌溉面積原則上穩定在1200萬畝以內。
充分考慮水資源的時空分布和承載能力,統籌推進水源涵養、國土綠化、防沙治沙、水土保持治理。年降水量400毫米以下的中北部地區嚴格限制大規模種樹,具備供水保障條件的地區,在嚴格開展水資源論證的前提下適當種植以鄉土樹種為主的喬木。加快實施青銅峽、固海等5個大型灌區與葫蘆河、清水河等26個中型灌區現代化生態灌區升級改造,逐步推進小型灌區續建配套和現代化升級改造。
實施方案提出,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、國土空間總體規劃以及重大產業政策時,應當與水資源條件相適應,并進行科學論證。實施用水定額約束。新增取用水項目全面實施節水評價,用水水平不符合行業定額標準的,水資源論證報告不予審查通過。實行工業用水權有償取得,建立用水權回購、收儲調控等機制,組織開展再生水利用水權交易試點。嚴格落實用水權交易收益分配制度。探索建立用水權交易激勵和投融資機制,創新“合同節水+水權交易”等模式,鼓勵社會資本直接參與節水工程建設及運行養護。
對資源高消耗行業中的限制類項目,實行限制性價格政策。城鎮居民生活用水和具備條件的農村居民生活用水實行階梯水價,高耗水工業和服務業水價實行高額累進加價,非居民用水水價實行超定額累進加價。記者 楊曉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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