當前速看:寧夏出臺措施助力民營企業創新發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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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月19日,記者從自治區科技廳獲悉,為助力全區民營企業高質量發展,該廳出臺了《關于支持民營企業科技創新的若干措施》,從支持民營企業開展關鍵技術攻關、開展科技成果轉化、培育科技型企業等八個方面制定具體措施,引導激勵民營企業提升科技創新能力和水平。
在支持民營企業開展關鍵技術攻關方面,圍繞“六新六特六優”產業、“十大”產業鏈、“七大”產業基地創新需求,持續推行重點研發計劃“前引導、后支持”機制。民營企業承擔的“前引導”項目,重大項目按30%比例給予最高不超過500萬元支持;重點項目按25%比例給予最高不超過300萬元支持;一般項目按20%比例給予最高100萬元支持。民營企業承擔的“后支持”項目,待驗收合格后,按研發總投入的30%給予最高1000萬元補助。支持民營企業通過“揭榜掛帥”“賽馬制”等方式,充分利用區內外優勢創新資源解決自治區關鍵核心技術難題,單個項目補助最高1000萬元。
在支持民營企業開展科技成果轉化方面,對民營企業牽頭承擔的重大科技成果轉化項目,按項目總投資額的30%給予最高500萬元支持。加快培育科技成果轉移轉化示范基地和示范企業,對首次認定的自治區科技成果轉移轉化示范基地給予最高500萬元支持。支持自治區科技成果轉化中試基地建設,對民營企業牽頭組建的符合條件的中試基地,按投資總額的30%給予最高500萬元補助。對民營企業購置先進關鍵核心設備并應用的,按照已支付設備價格的30%給予最高500萬元補助。
在支持民營企業成為科技型企業方面,實施企業家創新精神培育行動,大力培育民營科技型企業。對首次認定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,一次性給予最高100萬元獎補資金支持;對認定后三年期滿再次評估合格的自治區瞪羚企業,一次性給予100萬元獎補資金支持;對首次認定的自治區創新型示范企業,一次性給予不超過500萬元科技項目資金支持。對民營企業年度研發費用給予后補助,以企業年度研發費用總額為基數,按照一般企業不超過總額的10%、自治區科技型中小企業不超過總額的15%、國家高新技術企業不超過總額的20%,給予企業年度研發費用后補助支持,每家企業每年補助最高300萬元。記者 馬越 實習生 戴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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